近日,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旨在改善农村地区学生的营养状况。
根据该计划,中央政府将每年拨款超过160亿元,按照每位学生每天3元的标准,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
这一政策将惠及680个县市的2600万在校学生,切实为他们的健康成长提供支持。
我国在实施学生课间营养餐方面,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包括《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关于推广学生营养餐的指导意见》等。
《关于推广学生营养餐的指导意见》是由国家经贸委、教育部和卫生部联合发布的,旨在推广学生营养餐的相关政策文件。为了更好地落实这一计划,财政部和教育部于2012年7月24日发布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231号)。
该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自2011年起实施,主要针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的就餐问题,旨在提升学生的健康水平和营养状况,促进农村教育的发展和教育公平。这一计划的出台也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期更好地改善农村地区学生的饮食条件。
为了确保“营养餐”计划的有效实施,2012年6月14日,教育部及其他15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等五个配套文件。此外,2012年5月23日,教育部与中宣部等十五个部门还发布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教财〔201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