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根据我国《精神卫生法》,心理咨询师是不能进行「诊断」的。根据法律规定,只有精神科医生才能在医院环境下进行「诊断」。我们常见的二三级心理咨询师考试中的分类方法,如一般心理问题、严重心理问题、神经症性心理问题等,其实已经被取消,因为这些方法不够科学和专业。实际上,专业心理从业人员并不使用这种分类框架。
我曾在首都师范大学实习了一年,并在心理咨询硕士期间学习了三年,最近还在北京大学学生心理健康中心听课。基于我的经验,我可以负责任地说——在实际操作中从未使用过这种二三级分类框架。那么,专业人员究竟使用什么框架呢?在心理咨询中,虽然没有「诊断」,但存在「个案概念化」和「评估」。
诊断与个案概念化
「诊断」是指将患者的症状与其以往的相关情况结合起来,以医学角度对症状进行命名和判断。而「个案概念化」和「评估」则是心理咨询中的重要步骤。下面我们详细介绍一下「初步印象」的概念。
心理咨询中的初步印象
在心理咨询中,「初步印象」这个概念并不常见,有时也称作「咨询师观察」或「对来访者的初步印象」。这种初步印象与日常生活中的第一印象有所不同。日常生活中,我们对他人的第一印象一旦形成,通常不易改变。然而,心理咨询师需要保持对来访者的理解不断更新,并随时反思。
具体来说,心理咨询师会记录来访者说话的语速、音调、音量;外貌、身高、身形;情绪状态;表情、动作和体态;衣着和整洁程度;以及咨询师对来访者的直觉和情绪反应(例如,咨询师可能对异性来访者产生特殊好感,或对某位来访者产生厌烦感)。
初步印象的主要作用有两个:一是了解来访者在咨询初期的状态,以便后续比较,看其是否有变化;二是让咨询师反思自己的情绪和直觉反应,提升工作质量。
心理咨询中的评估
在心理咨询中的评估,通常包括以下内容:来访者的主诉,即为何前来咨询、希望解决的问题;当前症状,如情绪低落、注意力不集中、易怒、拖延等;个人成长史,包括成长经历、家庭背景、重要事件等。
此外,还会记录来访者的疾病史,包括身体疾病、用药情况、住院经历及对这些病症的看法。如果来访者有医院诊断的心理或精神障碍,也会详细记录;如果没有诊断但怀疑自己有某种心理疾病,也会写明怀疑的情况和具体表现。
咨询师还会评估来访者的精神状态,包括外貌、情绪、心境、心智能力(如记忆力、注意力、判断力、想象力等)、感知觉(如视觉、听觉、触觉等)、思维过程和内容、言语特点及对咨询师的态度。
最后,还会记录来访者的家族史,特别是有无亲人患有精神病或心理障碍,以及来访者的怀疑和具体表现。这些评估内容不仅通过直接提问获得,还通过观察来访者的行为和语言表达记录下来。
通过这些详细的初步印象和评估,心理咨询师能够更全面理解来访者的情况,从而更好地进行后续的咨询工作。
心理咨询的服务对象并非普通人群,而是那些在情绪、心理或心理健康方面存在问题或困扰的个体。
心理咨询的主要目的是为那些需要解决心理问题或改善心理健康状况的人提供专业的支持和指导。
心理咨询的对象类别广泛,包括焦虑症、抑郁症、过度压力、人际关系问题以及自我认知困扰等心理健康方面的困扰。
心理咨询师通过与客户的交流和倾听,帮助他们理解和应对情绪和心理问题,促进个人成长和发展。
心理咨询的对象不是冷冰冰的机器,而是有复杂情感和心理活动的人类。人类会留下心理痕迹,因此在咨询过程中,必须特别关注来访者的主观感受。
通过心理咨询,帮助来访者实现个人成长,是心理咨询的主要原则,这也可以被概括为助人自助。
初步诊断是指由经治医师在病人入院时,通过综合分析其症状和体征所作出的初步判断。
书写初步诊断意见的步骤
在书写初步诊断意见时,首先要明确病名。如果需要,还需具体写出病情的类型、部位及侧别。
书写顺序
书写顺序应遵循以下原则:
主要治疗疾病优先,未治或陈旧病情次之。
严重病情在前,轻微病情在后。
本科相关疾病优先,他科相关疾病次之。
对于复杂疾病,病因应列在前,症状在后。
并发症应列在相应主病之后,伴随病情则列于最后。
若一时难以确定病名,可在病名后加上“待查”或“待诊”以示尚需进一步确认。
明确检查措施和初步意见
初步诊断意见中需写明通过何种检查措施得出了什么初步意见。同时,还应注明这些意见有待进一步检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