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社工证后,首先需要进入当地的社会工作者登记信息系统。
注册账号并完善信息
如果还没有账号,需要提前进行注册,随后根据系统的要求完善自己的相关信息。
核对并打印申请表
信息填写完成后,请认真核对所有内容,确保无误。确认无误后,即可打印社会工作者登记申请表。
携带材料前往登记受理机构
准备好所需的登记材料,亲自前往当地社会工作者登记受理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提交资料并进行审核
在登记受理机构提交完整的资料,工作人员将对持证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领取登记证书
审核通过后,登记受理机构会通知持证人前往领取登记证书。
2. 考试培训:在申请材料通过审核后,申请人需参加社工考试培训课程。这些培训课程涵盖了社工的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同时详细介绍了社工的职业道德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
3. 考试报名:完成培训后,申请人需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流程进行考试报名,以参加社工资格考试。
4. 考试通过:申请人需参加社工资格考试,并在考试合格后方可领取社工证书。
5. 注册登记:获得社工证书后,申请人需在相关机构进行注册登记。注册流程可能会因地区和机构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申请人查询当地的具体注册要求和流程。
具体注册步骤如下:
(1) 社会工作师协会会员单位信息注册:社工所属单位需要在社会工作师协会网站的“社工注册”系统中申请并注册单位信息。
(2) 社工个人资料注册:社工个人需在社会工作师协会网站的“社工注册”系统中注册个人资料,完成后提交审核;打印注册申请表,在相应位置粘贴照片、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3) 现场注册:社工需携带已粘贴照片的注册申请表、(助理)社会工作师证书、学历/学位证、身份证、《岗前培训合格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协会进行现场注册。除注册申请表外,其他材料需提供原件进行验证,复印件留存。单位需审核原件并提交复印件给协会。
(4) 领取注册证和注册证明:经协会审核通过后,申请人需缴纳会费,随后便可现场领取注册证和注册证明。
根据《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办法的通知》(民发(2009)44号),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及时登录并进行网上登记,完善个人信息。如在获得资格证书的三年内未完成网上注册登记,其资格证书将被视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