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初审是对考生在网上填写的个人信息进行初步核对的过程。通过网上资格初审并不意味着考生一定符合报名条件。考生即使通过了初审,若考试成绩全部合格,仍需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
所有应试科目的成绩都达到合格线(每科成绩均达到试卷总分的60%)的考生,在成绩公布后,需要到报名时选择的“审核点”进行资格复审。在复审过程中,考生需要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现场资格审核用工作简历表及承诺书》、身份证、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证明以及其他报名条件中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和资格证书。考生可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复审点的详细地址和联系方式。
在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时,新考生需要准备以下报名材料:
1.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表》: 需加盖单位公章,共提供1份。
2. 《社会工作者从事社会工作年限证明表》: 提供1份。此表需要考生所在单位(与社会工作相关)和相关行政层级(省、市、县)的政府民政部门进行审核并盖章。具体要求为:工作单位属县级及以下的需由县级民政部门审核盖章,属市级的需由市级民政部门审核盖章,属省级的则需由省民政部门审核盖章。
3. 学历、学位证书:提供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 身份证:提供考生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 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如果报考条件要求,考生需提供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考生需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未按时参加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所有科目成绩将作废。请务必注意资格审查的时间,以免错过。
如果考生因事不能亲自前往审查,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需提交代办委托书及相关审查材料。单位集体现场审核的,可以由单位人力资源部门代为提交考生资料进行审核。
由于各地政策可能有所不同,考生需参考当年具体的资格审核规定,确保准备齐全所需材料。